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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这些地方可以放烟花爆竹了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07-03    文字:【】【】【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春节祥和喜庆氛围,满足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同时,做到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建城区设置5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供市民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东溪街道集中燃放点:舜帝广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详见现场指示牌);

      4.桐山街道集中燃放点:舜华大道与光明路十字路口附近的宁远科创产业园(体育运动装备区一期)(详见现场指示牌);

      1.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外包装需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监封标志。燃放点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为防止火灾,严禁销售、购买、燃放“孔明灯”。

      2.各集中燃放点允许燃放的时间段,如遇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则全面禁止燃放。

      3.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根据本通告的相关要求,自觉遵守集中燃放点安全管理措施,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县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1.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空气,影响人体呼吸健康,建议广大市民尽量少燃放或不燃放。

      2.除划定的5处集中燃放点,全县所有县建成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建成区范围为:舜源社区、泠江社区、东溪社区、重华社区、舜峰社区、印山社区、莲花社区、宝塔社区、舜德社区、文星社区、舂陵社区、逍遥岩社区等12个城区社区;红岩社区(石板塘、逍遥岩)、桐山社区(桐山、葫芦淌)、高福社区(福家坪、祥文福、高岗头)、星火社区(老村屋、鸟立塘)、崇德社区(大种地、仁山庙、刘子用)、和谐社区(蔡家、冯家)、东山社区(十里铺)、舜阳社区(瓦窑头、东塘)、丰熟社区(大路脚、昌田洞、周家)等9个城郊社区;欧家、乐家、隔洞、肖家、鱼桐村(鱼古弄、桐子山)、宝塔脚、跳墩石、朝斗坝、五里桥、八竹村(竹子坝、刘家)、柳塘村、下河洞、排楼屋、幸福村、德源村(马草坪、麻拐石、龙板桥、罗坝头)等15个行政村;金钩挂小区、惠民小区、富民小区、舜华小区、福源小区、双福小区、嘉裕小区等7个小区所辖范围。

      3.未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相关部门公布的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严禁在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上携带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看护。

      5.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禁放工作组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县禁放工作组责令停止燃放,并对举办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阻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围攻、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6.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和向公安、城管、市监、应急等部门举报。举报电线、、、。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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