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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04-26    文字:【】【】【

      读者胡先生打来电话,向本报投诉他所在的浦东昌里花园物业只管收取物业费,却疏于对业主车辆的管理,今年以来,已导致多起业主车辆受损的事件发生。

      记者来到位于浦东云莲路上的昌里花园,在胡先生的带领下,记者看到,10号楼下的停车位上,停着一辆面目全非的丰田汉兰达轿车,车身被人用白色油漆涂上了乱七八糟的花纹,引擎盖上则用同样的油漆喷着“不要乱停车”几个大字。记者环顾四周,发现物业在10号楼前画有二十几个车位,唯独汉兰达所停车位前装有铁三角。围观居民指着地上已被撞倒的“铁三角”说:“你看,这个是业主为抢车位自己安装的,结果汉兰达的车主也想停在这个位子上,就把铁三角给撞坏了,估计装铁三角的人气不过,就把汉兰达给喷花啦!”

      记者发现,被喷车辆的位置正好对准10号楼楼管员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位女性楼管,只要稍一偏头,她就能看到被喷花的车辆。当记者上前询问“知不知道被喷车辆属于哪位业主”时,楼管员说:“知道,但这位业主现在不在家,去了哪里也不清楚,他住在哪里更不方便透露。”

      而当记者费尽周折找到汉兰达车主的妻子时,她说:“我们当然知道是谁喷花的车子,找过物业,也报了警,事情正在处理,不方便多说。”

      胡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里业主和业主之间时常为了争抢车位争执不断。“我儿子新买的车,停在小区里,三天两头被人家划伤。我的车还被别人扔过烂泥。”说到扔烂泥的事情,胡先生表示:“是其他业主扔的,但也不能全怪人家,我每个月交给物业100元钱的车位费,可是每次开进来都发现没有车位,我就和物业说,你们收了钱,就该给我安排车位,否则我只能乱停乱放。交涉了几次,物业还是不管,我就只好把车乱停。有一回堵住了别的业主的车,那个业主一生气,就扔了包烂泥在我车上。后来警察也来调解了,物业说只要你不挡着别人的车,随便你停在什么地方。我现在还在乱停放,只是注意不要堵住别人的路罢了。”

      胡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一叠照片,照片的内容都是小区保安在值班岗亭睡觉,“物业答复我,说照片上的人睡觉的时候把脸遮住了,所以不能证明是他们的保安。”

      小区另一位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对车辆管理很混乱,按理说小区停车位要先安排给业主,他们却什么车子都放进来,小区里整天面包车、公司的商务车出出进进,而交了停车费的业主反而没有位子停。收了停车费他们也不好好管理,划伤了车也一概说和他们无关,这样一来,业主们的矛盾越来越激烈,本来可以好好商量的,最后却变成了你扔我一包烂泥,我喷你一车油漆的冲突。”

      带着业主的投诉,记者来到了负责管理昌里花园的物业公司,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听说记者的来意后解释:“我们收停车费,只不过是给业主提供一个停车的场地,没有义务保管他们的车辆。他们的车子受损,应该去找警察。”当记者问道“既然不管,干吗收费”时,这位工作人员说:“第一,这个停车的场地也是我们借来的;第二,《物业管理条例》里就是这样规定的,所有的物业都没有管理车辆的责任。”

      记者查阅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其中第五十五条规定“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与此同时,第五十六条还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

      对于物业的解释,业主并不买账,业主胡先生说:“好几起伤车的事件都发生在白天,监控摄像头就在车位边上,如果物业巡逻很尽职,为什么不能上前及时制止?我们业主停车位根本不够用,为什么物业还要让外面的车占用车位?”

      记者随后咨询了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李文华律师,李律师表示:物业对业主的财产是否负有保管义务,首先要看当初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否带有相关条款。

      一般来说,业主购买商品房之前,在签订预售合同时,预售合同后面都会附有《物业管理合同》,业主签字前应仔细阅读,如需增加条款应及时添加。

      此外,如果业主有证据能够证明物业没有尽到看护义务,比如:没有尽到每天几次巡查的义务,摄像系统没有定期维护等等,就要对业主的财产损失担负一定的责任。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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