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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至3月31日!亳州一地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2-12-11    文字:【】【】【

      《通告》指出,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我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造成污染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等。

      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的区域:城市规划区218平方公里范围内(亳州高新区区域)和十九里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给予处罚。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拒绝、阻碍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社区管理中心(镇)、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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