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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制造烟花半成品被判刑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2-11-29    文字:【】【】【

      尚一网讯(通讯员 王毅 王钢)为增加家庭收入,组织生产烟花半成品笛音的临澧河口镇村民唐某、余某,近日被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唐某系临澧县合口镇人,常年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打工,熟悉烟花生产工艺和流程,也知道生产烟花爆竹利润大。2010年5月,唐某在未办理任何合法证照的情况下,租赁临澧县修梅镇美丰村村民刘朝贵家房屋,私自聘请余某非法用笛音剂和高氯酸钾配制笛音药,并组织几位村民装填、生产烟花半成品笛音。2010年12月27日上午9时许,临澧县公安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捣毁唐某的非法制造窝点,并当场收缴了已配制好的笛音药50公斤、笛音成品90件、半成品30件以及配制药用的原材料笛音剂13包、高氯酸钾12包、生产工具液压机1台。经司法鉴定和现场抽检计算,所查扣笛音药物共计1130公斤,系烟火药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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