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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投新投向:收购上市公司谋“双赢”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3-06-04    文字:【】【】【

      Wind显示,2022年国资买方协议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有21家,这些上市公司标的平均市值为60.98亿元,是自2019年以来的最高值。而从城投来看,2021年城投公司收购数量就达11个。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自2019年开始,城投收购上市公司交易数量开始增多,但近年来略呈下降趋势。不少城投行业人士认为,“城投收购上市公司已经成为做强营收的重要手段,而近年来数量趋向平稳也反映出城投在谋求业务转型时更趋理性。”

      值得一提的是,城投在收购模式上更趋通过基金进行运作。对此,有研报认为,国资可以降低收购中的交易风险,获得专业资本机构的全程指导。同时,国资旗下没有现成的适合证券化的资产,通过与外部资本的合作,将可以在收购完成后为上市公司引入优质资产,提高收购后上市公司的产业整合及经营效率。

      从交易数量和金额来看,2019年交易数量最多,随后便呈逐渐缩减态势,而交易金额在2020年达到最大值。具体来看,2019年至2022年城投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数量分别为22个、18个、18个和11个。同期,交易金额分别为181.9亿元、190.96亿元、158.45亿元和109.84亿元。

      对此,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虽然城投公司近年来收购上市公司呈现下降趋势,但是总体比较平稳,说明城投公司在并购上市公司方面,并非盲目跟风,而是根据自身定位和需求来完成并购工作。”

      早在2018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要求产业集团以对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建立战略管控和运营管控相结合的模式,重点关注所承担国家战略使命和保障任务的落实状况;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侧重于完善和优化产业链、推动产业整合、培育新业态、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通过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以市场化方式提升国家支柱性产业竞争力、培育布局新兴产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持股为主,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投资决策时,建议充分把握所投项目的性质、目的及影响,关注所投项目是否契合企业功能定位,防止出现投资分散、偏离功能定位的情况。

      具体来看,2019年至2022年期间的并购交易,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省份,如广东省、山东省和浙江省等,并购交易数量均在10个以上;四川省、河南省、江西省和江苏省也发起较多的并购事件,分别为7起、6起、4起和4起。其中,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发起并购事件多为省内并购,省内并购事件占总并购事件分别为76.9%、80%、75%,而山东省、四川省、河南省、江西省并购事件多为跨省并购,跨省并购事件占总并购事件分别为63.6%、85.7%、66.7%、100%,对跨省并购,江西一家城投公司负责人介绍说,“主要是因为这些省份区域内上市公司数量较少,以跨省并购寻找优质标的,增加本地上市公司数量。”

      从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看,交易标的主要集中在建筑、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和电气设备行业,所占比重分别为14.5%、14.5%、10.1%和10.1%。一位从事上市公司并购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交易标的行业分布较为广泛,但城投公司在并购时的行业选择上主要有两个倾向:一是依据城投公司自身优势业务进行延伸拓展并购,如建筑、建材、公用事业等;二是依照政策引导支持方向并购,如信息技术、医药生物、机械设备、交运设备等。”

      从单笔交易金额看,5亿元至10亿元的并购交易最多,占比为37.7%,其次是5亿元以下和10亿元至20亿元的并购交易,占比分别为29.0%和26.1%,而20亿元以上的并购交易最少,仅占7.2%。整体看,城投公司出资10亿元以下并购上市公司的并购事件占比最大,呈现出交易金额较小的特征。

      值得一提的是,城投公司通过旗下基金进行收购上市公司成为业内的主流,基金形式主要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制基金等。一家城投公司从事基金业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金融主体参与收购能够发挥投资机构的专业性,也是城投企业当初设立基金的目的之一。”

      记者梳理发现,城投公司主要以协议转让、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协议转让+定增、间接股份转让等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对于5种方式的差别,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与城投自身情况有关,比如现金流、营收,另一方面与上市公司有关,比如是否有大量的股权质押等。”

      记者注意到,城投公司单独采用协议收购的样本占比最高,占比37.68%、金额占比44.29%,实现控制时的股权持股比例一般接近30%,业内普遍认为,该方式虽能较为稳妥的获取控制权,但一般需付出较高代价。

      协议转让是指上市公司收购人依据买卖各方事先达成的转让协议获取原控股股东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实现控股上市公司目的。福建泉州一家城投公司就曾采取这种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收购上市公司,不仅要考虑自身业务板块和营收的问题,也要考虑到二级市场的反应,协议转让能够快速完成股权的大额转让,至少单次转让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更加灵活,转让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转让价格、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降低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控股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较高,或变现意愿强烈。”

      记者了解到,泉州该城投公司成立时间并不长,但已经形成为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该负责人直言,“这家上市公司曾一度出现经营亏损的情况,但是我们通过评估发现,双方意愿比较契合。我们收购的这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配件技术,基于国资和上市公司双方诉求一致,并购可快速增加市场化经营比例和进程,并依托上市公司这一资本运作的重要平台,深耕产业链和资本运作,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在前述协议时,泉州这家城投公司也采取通过旗下并购基金与上市公司签署转让协议的方式,最终,该城投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记者查阅该上市公司年报发现,在签署协议的当年,该上市公司业绩实现了扭亏为盈,并购对上市公司业绩有一定的提振作用。前述负责人表示,若将上市公司并表可极大增加经营性收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但这只是初具成效,后续还要加强资产注入、资本运作的能力。”上述负责人表示。

      虽然协议转让作为一种常见的收购方式,但有些上市公司股东因为质押、在限售期等情况致使股权转让受限。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城投公司可以作为潜在的买方,实现控制权事实上的受让。

      上饶一家城投公司便采取“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的方式成功实现上市公司收购。该城投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方式即在协议转让的基础上,附加表决权放弃的条件,主要是单纯协议转让的股份并不能实现控制权的转移,还需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放弃手中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公开资料显示,被收购的这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材料产品的生产,但是业绩一直不算理想,同时由于股价出现下滑态势,致使公司股东、实控人需筹集资金偿还即将到期的股权质押债务。

      “双方经过沟通发现,我们对于上市公司的产品需求较大,而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并购,借助城投公司的产业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以上市公司为平台整合行业优质资源,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而且上市公司与上饶市重点支柱产业之间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将有利于协同上饶市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以及光伏和汽车产业发展。”采访中,负责该业务的城投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经过两次协商谈判,双方同意分两期进行,并购之后,确实为上市公司带来经营效果,上市公司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8.88%、40.82%、24.41%。在2020年完成并购后,上市公司营收和利润双双快速增长,业绩表现良好。”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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