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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诸城法院助企纾困巧促“两难”成“双赢”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2-08-15    文字:【】【】【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不及时解封,我们公司损失可就大了!”近日,诸城法院民二庭在一起商事纠纷中依法变更保全措施,为被告公司快速解封被冻结账户,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获得原、被告企业的一致称赞。

      2022年7月15日,原告北京某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将诸城市A、B两家企业诉至法院,并申请查封保全1400万元财产。根据原告提供的明确财产线索,承办法官依法冻结了两被告账户存款1000余万元。

      8月1日早上,两被告来到法院反映自身困境,称公司正处于融资的关键时期,若不能及时解除对公司账户的查封,将直接影响公司融资,关系到公司后续的正常生产经营。

      被告企业有特殊困难,应当全力帮助解决,同时还要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于是,承办法官提出了变更保全措施的建议。被告同意后,因原告公司是外地企业,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原告公司进行沟通,说明了被告企业的困难和变更保全措施的建议。经过多轮沟通和协商,临近中午12点,双方终于形成了统一意见:两被告申请将冻结的款项划拨至法院账户,另外提供价值400万的新设备用于查封保全,尽快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

      随后,承办法官带领团队所有成员,利用午休时间,兵分两路,一队前往银行解封账户,另一队前往被告厂区清点、查封设备。由于被冻结数额大、账户多,办案人员逐一核对冻结信息,逐一解冻、扣划存款,在银行工作人员协助下,直至当晚7点多才完成了银行账户解封手续。一天时间内,承办法官高效完成了所有保全措施的变更工作,既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及时帮助被告企业化解了融资风险,实现了“双赢”局面。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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